18055196136
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13101202311576402
18055196136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一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
看到甘肃天水一个非法经营烟草被判5年有期徒刑上诉的案子,被告人阮双全说他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是无证经营,他认为自己无罪。
一审证明其有罪的关键证据是,麦积区烟草专卖局出具的《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证明阮双全的许可在2021年3月4日已经被收回,此后均是非法经营。
2024年3月5日,麦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阮双全有期徒刑五年。
二审期间,阮双全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麦积区烟草专卖局收回并注销阮双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行为。
为了证实2021年软双全的许可证被注销,麦积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注销阮双全的烟草经营许可证的三年后,也即2024年5月29日和31日6时许,多次前往阮双全原经营地址张贴《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拍照后撕下,伪造2021年3月4日的送达过程,且2024年5月31日清晨6时左右拍摄的照片附卷。
6月11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律师当庭把拍下上述经过的视频提交法庭。
这就不仅仅是“尴尬”了,这是把一个原本有证经营行为变成了犯罪,涉嫌伪证罪或诬告陷害罪。
看到这个报道,想到让我出离愤怒的一个案子。
这是我做无罪辩护的案子,5月份第二次开庭的时候,出庭的检察官助理,当庭指着视频中厚厚一大沓A4材料说,只有4张,没有被告人和辩护人说的那么多,因为被告人自己在注明仅有4张纸的扣押清单上签字了,他自己都承认了,所以,公安提供的扣押清单真实、合法、有效,应当采信。
这样的案件不是一个两个,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让这些穿着制服的人如此胆大妄为?在事实如此清晰的情况下,竟敢明目张胆的隐匿或者伪造证据,一定要置无罪的人承担刑事责任?!
来看烟草局的做法。烟草局的出庭人员说,在三年前他们确实进行了送达,但资料丢失,这次一审庭审期间补拍照片是补正。这是个人行为,虽有瑕疵,但该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程序合法。
本案是刑事案件,二审期间又发起了行政诉讼,但并不是行刑交叉的案件。如果没有烟草局的不正确履职行为,就不会有阮双全被判5年的刑事案件。
做刑事辩护,我们常常感慨,好像律师跟公检法读的不是同一本刑法,用的也不是同一本刑事诉讼法,不然怎么会对如此明显的合理怀疑,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就像我那个案子一样,对视频中如此清晰呈现的那么一大沓材料,也看不见,只要当事人自己签字确认了,就完全没有问题。这是机械司法,还是对当事人的犯罪?是简单的渎职,还是故意隐匿重要证据的伪证罪或诬告陷害罪?
由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6月17日,天水市麦积区烟草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两名涉事人员已移交纪委。
我们也对出庭的检察人员进行了控告,到现在还没有结果。
这里,至少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一是如果没有引发社会关注,烟草局的两名工作人员还会移交纪委吗?
二是公职人员不正确履职、公然造假,徇私枉法或者做伪证、诬告陷害等,几乎没有成本,所以才会毫无顾忌地撒谎,把所有参与诉讼的人当傻子愚弄。可是他们愚弄的仅仅是当事人吗?还有社会大众、法律、司法的诚信和社会的公平公正。
重刑不应该只针对手无寸铁的“阮双全”们,而应该是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