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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纪念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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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一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
在如此恶劣的司法环境下,能拿到不起诉决定,没有犯罪记录,对自己的工作和子女将来的升学、就业,没有任何影响,是不是夜里都会笑醒?但却有人不满意。
什么情况呢?
我有个妨害药品管理的案子,历时一年多,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检察官决定逮捕的时候,我针对案件情况,重新写了一份无罪的法律意见书,促使检察官二次提审,最后作出不捕决定。
二是无数次地对认知能力极为有限、完全不懂法的当事人艰难辅导,梳理案情,寻找证据。涉案金额由侦查阶段认定的80多万,到检方只认定了4万多。
三是提交无罪法律意见书,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建议检察官不起诉。今年8月,检方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整个过程的艰辛,她本人应该体会不深,因为她根本不理解,也不懂。后来在其他家属的配合下,才收集了部分证据,勉强把涉案数额梳理了一下。
她的配合能力有限,配合意愿很差,又总是钻牛角尖,为这个案子,我发过很多火,一次又一次逼她和家属去调取银行流水,梳理案情等等。
中间经历多少曲折和艰难,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听证会开完,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天,我还是非常非常开心。案件了结。大家互道珍重。各自忙自己的事情。
前阵子,当事人突然非常气愤地在群里质问我: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行政机关打电话说,要罚款。检察院都不罚,他凭什么罚?还让不让人过安生日子了?啥时候是个头啊。
她顺手就把电话发到了群里,并@我,让我联系行政人员,帮她处理案子。
看她的态度,不但不愿意接受处罚,甚至认为人家过度骚扰她,理所当然地要律师去解决。
我能理解她的感受,但是这个输出对象是不是错了?如果觉得委屈,不愿意支付罚款,或者不接受处罚,应该去跟工作人员交涉,而不是冲我一顿炮轰。
我告诉她:一是虽然我做的无罪辩护,她的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这个她自己在检察阶段也签字确认了。检察机关没有罚,不代表行政机关不可以处罚。
二是我跟她之间签订的是刑事专业法律服务,这个服务在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天,就结束了。后续工作,不在服务范围,需要她自己处理。
想起我在朋友圈晒这个不起诉决定书的时候,一个律师朋友留言说,小心后面行政处罚,当事人埋怨你。
我当时不以为意。这都不起诉了,无罪了,还要怎样?!她前期也做好了接受处罚的准备,后面处罚应该问题不大。结果,现实啪啪打脸。
有时候很是感慨,辩护律师拼尽全力,不一定会得到当事人和家属的理解,就像注定被社会大众误解一样。
你为他拼过命,留过血,即使拿到无罪,他也未必感激。
所以,律师一定要挑选优质客户,认知能力要够,行动力要强,对律师要充分尊重和信任。不然,就不要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