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5196136

律师信息
程纪念-上海合同诈骗罪律师照片展示

程纪念律师

  • 所属律所: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101202311576402

  • 电话:

    18055196136

  •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一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串通投标案 裁定撤回起诉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6日 来源:上海合同诈骗罪律师
[导读]:01 煎熬等待今天,终于收到法院的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本来说7月下旬就出裁定的,结果一等又是半个月,这对当事人、家属和律师来说,都是煎熬——一刻不拿到结果,就一刻不得踏实。谁能知道还有没有变动呢?我们其实更期待法院直接判无罪,而不是撤回起诉。但是,如果能撤回,同样也是无罪,不过是我们又要跟检方再次战斗 ...

01 煎熬等待

今天,终于收到法院的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

本来说7月下旬就出裁定的,结果一等又是半个月,这对当事人、家属和律师来说,都是煎熬——一刻不拿到结果,就一刻不得踏实。谁能知道还有没有变动呢?

我们其实更期待法院直接判无罪,而不是撤回起诉。但是,如果能撤回,同样也是无罪,不过是我们又要跟检方再次战斗,目标是不构成犯罪的法定不起诉

拿到裁定,当事人不用再被边缘化,可以跟单位要求回归正常岗位,而且也不再影响孩子以后得读书、就业等。

这个案子的无罪结果,看起来风轻云淡,但实际过程非常艰难。

02 临危受命

一开始找了本地律师,抗争起来不太方便。当事人又觉得冤,找到我的时候,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他心里还不太确定,到底是不是构成犯罪。

他来上海见我的时候,是春节前,听他讲了案情,至少中标和串通投标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想定罪还是有难度的,就接受了委托。

阅卷后发现,这个案子不仅仅是没有因果关系的问题,而是招标方和我的当事人方根本就没有达成串通投标的合意,并不是郎有情妾有意。而是典型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招标方在不拒绝我方当事人投标的同时,有了其他心仪的中标对象,并为其量身定制招标标准,还在打分等方面提前串通

有意思的是,招标方和其串通的投标方由于沟通不到位,由于我的当事人方实力太强,竟然意外中标。

这种情况下,招标方不由分说废标,并且动用刑事手段把我方当事人抓起来了。然后,他们继续招标,原来的招标文件一字未动的重新走了一遍流程,让其中意的投标方中标。

一边是我的当事人在看守所承受牢狱之灾,一边是真正的串通双方轰轰烈烈的施工,把酒言欢。

这个卷宗,看的我火大。

看完之后,我跟当事人拍桌子:这个案子,无罪我们志在必得。

03 不愿担当的检察官

看完卷,写好了无罪法律意见书,就赶紧去找检察官。

正好是春节前几天,车票太难买,我还错过了高铁,不得不合肥中转,第二天才到了检察院。

跟检察官沟通,我能感受到他对律师意见有所重视,但不够。也能感受到思维的机械和对案件的无感。

他知道这是个人为干预的案件,也知道所有的背景,但是由于县里定了调子,他只能两手一摊。

我虽然态度很好,但是坚持认为无罪。

他说,这个案子构成犯罪,而且他是真心认为构成犯罪。

那一刻,我不清楚他是为了说服我才这么讲的,还是也为了说服他自己,以便下定决心把这个案子诉出去的时候,才能心安理得。

沟通到最后,他甚至说,这个案子不是检察官,甚至也不是检察院能决定的。所以,不要难为他了。

这话,咋一听,好像有理。但如果你是当事人,还能接受这个说辞吗?

如果因为地方干预,检察官和检察院就不能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办案,不就是货真价实的失职吗?不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凭什么理所当然地让被冤枉的当事人和律师理解?

虽然表面上沟通还算坦诚和顺畅,但是显然,大家彼此都对双方有看法。检察官觉得我太较真,我觉得他太随意。

就这样,案子还是被起诉到了法院。

04 审判阶段:多管齐下

既然到了法院,程序不能倒流,就只好审判阶段战斗了。

我第一时间赶到法院,跟法官沟通,开诚布公的告诉他,我要做无罪辩护。法官态度虽然看起来也不错,但是,更多的是敷衍。他说,你认为无罪,等我们判了之后,你们可以去上诉。

我说,为什么一审不能客观公正的判决,非常让我们上诉?上诉有没有意义,你比谁都清楚。所以,我们不要上诉,要在一审解决问题

了解了承办法官的态度,就知道必须好好战斗了,不然就等着被判有罪,而这是我们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的。

第一,我们提交了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既然司法机关认为本案构成犯罪,首先是招标方和第二次中标方,还有地方政府相关领导等,应该一并接受审判。

当然,法院是不会同意的,检察官甚至都不愿意收我们的材料,逼得我不得不把材料送给案管,并要求案管出具详细的接收材料,并保证立即转交检察官。

第二,我们提交了一系列的申请。主要有调取和复制同步录音录像、调取证据、非法证据排除、召开庭前会议、改变管辖、庭审直播公开、回避申请、证人出庭申请等。

第三,庭上进行顽强辩护。第一次开庭,用了整整12个小时。合议庭先是口头宣布不同意我们的各项申请,然后强行开庭。

那就开庭,我们把案件存在的各种问题,一一指出。检察官基本不发言,都是助理在举证、质证。我们就当庭举报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并要求书记员记录在案,同时明确告知,庭后会书面举报。

有一点必须强调,合议庭给了当事人和律师充分的表达机会,庭上基本不打断发言,不管是对案件本身的问题,还是对他们的举报,即使脸色很难看,也没有制止。就这一点,已经超越很多庭审。

第四,庭下举报控告并行。庭下,我们针对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和庭上的程序违法等,进行了全面的控告。

第五,堪称完美的配合。第二次开庭,我们仍然顽强战斗,根本不给检方任何喘息的机会,态度非常坚决。

当事人在整个庭审中的表现也都可圈可点,无论表达还是思维,无论态度还是心里,都非常坚定、自信。这个案子能有无罪的结果,必须给当事人和家属大大的赞,他们配得上这份无罪的荣耀。

庭后,持续跟踪。

我们深深知道,阻力在哪里,辩护就打到哪儿,直到把阻力打通,否则别想无罪。

更多具体内容,还是线下分享吧。

Copyright © 2008-2020

上海合同诈骗罪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